当前位置:主页>古玩资讯>考古发现> 正文

商丘发掘一处明代古墓

日期:2007-06-04 点击: 作者:秋影 来源:人民网 字体: [ ]

考古人员正在对古墓进行发掘。

       商丘报业网—京九晚报报道:6月2日,商丘市文物局、商丘市博物馆、睢阳区文物局的考古工作者对位于未来农业院内的一处明代古墓进行了发掘。

  这处古墓是5月16日未来农业的工人在挖蓄水池时发现的,后有人向文物部门反映,为了有效保护古墓,市、区文物部门于5月26日对古墓进行抢救性发掘。6月2日上午记者在发掘现场看到,古墓前有两个陶罐,棺顶盖有一片“镇棺”青瓦,棺下枕有青砖,青砖上有模糊的文字。考古人员打开棺木后,发现尸体已朽尽,与棺内的泥水融为一体。考古人员随后又发现了一对金耳环,以此确定墓主人为女性。

  商丘市文物工作队副队长、副研究员郑清森说,从该墓出土的器物上初步断定,此墓的年代应为明代弘治十五年以后,因为,棺顶上渗积的土层由黄河水带来的泥沙形成,土层没被扰乱,棺前的陶罐和棺下的青砖与后来南湖清淤时发现的器物一样,是明代物品。再者,过去的归德古城于明弘治十五年被淹后往北迁移,以此推测,明弘治十五年前城内是不可能葬人的,所以墓主人应该是明弘治十五年城废后被埋下的。

  郑清森说此次发掘的意义一是有效地保护了这座古墓;二是取得了一些考古资料;三是墓的上部土方由五六层的沙土、淤泥叠加而成,这说明商丘过去受黄河泛滥的影响很大;四是反映了商丘城市变迁的情况。

  市文物局局长李景曾说,商丘历史悠久,地下文物埋藏丰富,各级领导和部门对文物保护工作要高度重视,在基本建设动工前,要主动与文物部门联系,在确定地下没有文物后再进行建设,否则造成文物的破坏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更重要的是文物不可再生,损失不可弥补。他恳请社会各界对破坏文物的案件要及时向文物部门举报,大家共同把老祖宗留下的文化遗产保护好。


打印本页 论坛讨论 返回列表 关闭窗口